2024年鹰潭市余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21人)
余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摘要
余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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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正文
余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走深走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1名。
招聘条件
1.本人、父母、配偶及其父母任意一方具有余江区邓埠街道、龙岗街道户籍或本人、父母、配偶及其父母任意一方已在余江区主城区购房居住的居民。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调解群众纠纷,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
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故意传播散布谣言,公开发表反国家、反社会言论,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危害意识形态安全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4.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5.近3年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被责令辞职或免职的;
6.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7.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
加分项目
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笔试成绩,累加上限为5分。加分项目分数计入笔试最终成绩。
1.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3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4分。
2.有2年以上余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加4分。
3.退伍军人加1分。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发布公告。通过余江党建微平台、幸福余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9:00-2024年12月17日17:00。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在邓埠街道办事处三楼党建办公室、龙岗街道办事处三楼党建办公室。
4.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3)《余江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在余江党建微平台、幸福余江等微信公众号下载);(4)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5)不动产权证书或者购房合同。
满足加分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退役军人报名时还须提供《退伍证》或《退役军人登记表》;(2)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报名时还须提供资格证书;(3)具有余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报名时须提供所在行政事业单位盖章证明及近两年工资流水凭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诚信承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12月下旬)
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街道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计100分。测试内容包含社区党建工作基本知识、居民委员会工作基本知识以及其他基本常识(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国内时事政治、省情、鹰潭市情、余江区情等)。
(四)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测评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分值为100分。
(五)考察
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1:1确定考察对象,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家庭背景、群众口碑、工作能力等,根据党员、群众反映和村(社区)“两委”干部评价,进行多方面综合研判,同时征求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根据考察结果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六)公示
由各街道党工委负责对入闱体检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得分成绩顺延递补。半年内若有岗位空缺,可按总得分顺延递补。
(七)体检
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八)聘用
根据体检情况,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街道党工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考察(公示、体检)期间,因报考人员考察反映差、不适合任职、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由报考街道服从岗位调剂且达到考区合格线的报考人员,按成绩顺延递补。
有关待遇
社区工作者纳入“三岗十八级”管理。
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请在工作日拨打)
1.余江区委社会工作部:0701-5885900
2.余江区邓埠街道办事处:17302599769
3.余江区龙岗街道办事处:17707019732
报名登记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凡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本公告由余江区委组织部、余江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鹰潭市余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鹰潭市余江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2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wdlCzA-5pveTSZuJwqe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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