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批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54人)
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摘要
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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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正文
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深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根据工作需要,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4人,均为男性。其中灭火救援员岗位49人,接处警调度员岗位5人。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月湖大队 |
灭火救援员 |
10人 |
余江大队 |
灭火救援员 |
9人 |
贵溪大队 |
灭火救援员 |
20人 |
高新大队 |
灭火救援员 |
6人 |
信江大队 |
灭火救援员 |
4人 |
指挥中心 |
接处警调度员 |
5人 |
二、招聘条件
(一)系鹰潭市常住及周边地区人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四)年龄为18至30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或具备消防车、工程车、船艇、航空器等特种驾驶资格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5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经政治审核合格,且身体健康、年龄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聘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1)。
2.报名时间:10月24日至11月10日报名。
3.本地报名地点: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市)消防救援大队(附件1)。
4.报名材料: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须为蓝色背景);⑤鹰潭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⑥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承诺书(附件3)。
报名对象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报名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参加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及政治考核、面试、公示录用等程序,相关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规程及评判细则》(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1000米跑有效成绩为4分~40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聘),总成绩最高10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分别为负重登6楼和黑暗情况摸索,其中有一项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二)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三)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格检查费用由招聘对象个人自行负担。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眼科不合格、结石、纹身、毒品检测阳性及其他可通过服用药物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四)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由支队统一组织。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招聘对象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存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予以淘汰。
(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总答题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过往经历、个人形象、言语表达、逻辑能力及职业认知度与适应力等情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成绩为全体考官的平均得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六)公示聘用。根据招聘考核情况,确定拟公示人员名单,并在鹰潭消防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与个人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且通过结业考核的,聘用为正式队员,考核未通过者合同自动终止);公示期间收到群众反映,公示对象存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影响聘用问题线索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待遇保障
(一)工作模式。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工作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和轮休值班制,工作期间需24小时在岗在位;岗前培训期间每周轮休半天。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服装,包食宿。伙食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福利。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5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支队本级、月湖区和贵溪市为二类区域,余江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信江新区为三类区域。
实习期人员工资为二类区域4152元/月、三类区域3864元/月。正式队员工资为二类区域5190元/月以上、三类区域4830元/月以上,并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另根据队员任职岗位、职业技能等级及队员全年综合表现,发放津贴补助、年终奖金。
(三)奖惩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考试、体检、政审、面试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告、短信和电话等形式发布,请招聘对象及时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二)招聘对象存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推荐报名、确保聘用的有偿服务均与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无关,请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701-6435623。
来电时间:8:00—12:00,14:00—17:30。
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0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ytrlzyw.com/art/ArticleShow_16587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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