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余市监察委员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25人)
新余市监察委员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摘要
新余市监察委员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正文
扫码关注我们
新余市监察委员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8:30至2024年8月28日上午12:00截止
更多江西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获取
新余市监察委员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正文
新余市监察委员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新余市监察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25人,其中男性14人、女性1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倒班、封闭管理等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纹身,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有B类机动车驾驶证者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户籍地为新余市户籍或长期居住新余市的。
(二)加分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总成绩上每项加1分,可累计加分: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中共党员。
5.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从事留置看护工作合同未满擅自离职的。
9.其他不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2日8:30至2024年8月28日上午12:00截止
(具体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
新余市就业之家(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790-6443870 2198600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派出所出具的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等进行审查。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内容:男性,立定跳远、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女性,立定跳远、800米跑、4×10米往返跑。应聘人员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未按时参加测试的视为放弃。
体能测试时间:8月29日上午8时,地点:市体育中心。
(四)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同时入闱)。如未到达1:2比例,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动机、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急应变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末位同分的,体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要求,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总成绩计算=(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符合条件的加分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资格审查等情况,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通过新余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人员聘用和待遇
1.拟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生效后,原则上半年内不得离职,否则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2.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与市留置看护人员一致。
五、有关事项
(一)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尾数四舍五入。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三)聘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余市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0-6415889 6412337。
新余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rcw.xinyu.gov.cn/article/id/4861.html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