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萍乡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35人)
2024年萍乡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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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萍乡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正文
2024年萍乡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含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萍乡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萍乡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
2.萍乡人事考试网
(http://www.jxpta.com/col/col83005/index.html)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萍乡市范围内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萍乡市范围内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萍乡市范围内自2018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限外,还须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曾任(含现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正职或县直单位正职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6.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遴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00至7月2日17:00。
报考人员填写《2024年萍乡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到遴选单位进行现场报名。
资格初审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本次遴选笔试报名免费。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各县(区)委组织部要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是否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是否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审核通过的,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盖章。
4.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报名推荐表》(1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⑤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⑥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5.2024年7月4日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7月5日9:00至17:00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萍乡市行政中心1号楼1609办公室)改报一个职位。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7月11日9:00至17:00到工作所在地县(区)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考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题本实行AB分卷,A卷侧重测查考生常见公文写作能力,B卷侧重测查考生综合文稿写作能力。具体试卷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萍乡市区,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通过“萍乡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萍乡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二)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继续开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23日通过“萍乡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萍乡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
2.资格审查。面试前,由遴选单位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资格审查材料一般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因面试人员放弃遴选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遴选单位通知,并于面试前一天在网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面试时间。面试工作将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需加试的,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无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有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五、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人岗相适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确定人选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并告知考生。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
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四)替补
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在“萍乡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萍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
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任职
对拟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9-6832675(工作时间)
文章来源:http://www.pingxiang.gov.cn/art/2024/7/1/art_52_1350870.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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