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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鹰潭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发布:2024-07-08 10:32:13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4年鹰潭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摘要

  2024年鹰潭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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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鹰潭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正文

  2024年鹰潭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市直单位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鹰潭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1.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四级法官助理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鹰潭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鹰潭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

  鹰潭人事考试网(www.0701.jxpta.com)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鹰潭市范围内(含中央机关、省直机关驻鹰单位)县级(含三个功能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鹰潭市范围内(含中央机关、省直机关驻鹰单位)县级(含三个功能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鹰潭市范围内自2018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区(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

  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外,还须在现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其他特定年龄要求的,考生报考该职位从其规定。

  6.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将由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遴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00至7月2日17:00。报名地点为所报考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具体步骤如下:

  报考人员需填写《2024年鹰潭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及县级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上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和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宽高比3:4的同底电子照片,前往报名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注意:

  1.本次遴选考试报名免费。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10:00至7月3日12:0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遴选单位现场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由遴选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另行领取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7月3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7月4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

  2024年7月11日9:00至12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可到遴选单位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一)笔试

  遴选岗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若某一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5:1,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取消遴选计划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1.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实行AB分卷考试,其中业务岗使用A卷,主要测查考生常见公文写作能力;文字岗使用B卷,主要测查考生综合性文稿写作能力。具体试卷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由市委组织部从本职位未入闱且排名在入闱面试人数的两倍之内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分数相同者一并列入)。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面试比例可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计划调减表在网上公布。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遴选单位综合研判,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可继续开考。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面试工作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确定人选及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面试比例为3:1的职位,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比例为2:1的职位,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遴选单位派出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拟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考察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情况、社会信用记录情况等),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2.确定人选。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并告知遴选考生。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3.体检。综合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体检环节,因拟遴选人员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任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后,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因试用不合格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3.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4.任职。对拟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0701—6431561
 
 



    文章来源:http://rsj.yingtan.gov.cn/art/2024/6/24/art_2741_1403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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