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医学院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行政主管、江西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并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主要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一、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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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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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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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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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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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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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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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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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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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中国哲学(010102)、中共党史(03020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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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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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院
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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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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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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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类专业(1003、105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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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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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学院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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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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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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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计算机技术(085404)、人工智能(085410)、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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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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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学科部
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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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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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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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类(0403)、体育类(045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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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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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
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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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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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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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5、105110)、医学技术(1010,康复治疗学方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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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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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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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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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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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1004)、公共卫生(1053)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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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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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与美容医学院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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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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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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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专业(1011、105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对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可以放宽至以上学科门类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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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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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学科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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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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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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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类(0401)、教育类(045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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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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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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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6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2.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见附件1),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4.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5.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17: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凡有意应聘者,请登录http://hr.ncmc.edu.cn/zp.html#/提交报名材料。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南昌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需个人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5)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开具时间在2024年1月以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8)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招聘条件及报名要求,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格式要求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考生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将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布。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携带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才能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试讲分别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主要考核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试讲主要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试讲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试讲)。
对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入闱试讲。
3.对取消或放弃试讲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试讲。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试讲(试讲当日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
4.试讲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5.笔试、试讲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南昌医学院官网公布。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身心健康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本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试讲成绩不得低于75分),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八、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原则上需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聘期内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九、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电话:0791-85772136
联系人:刘老师曾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地址:江西省南昌小蓝经开区汇仁大道689号
南昌医学院官网:http://www.nc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