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昌市东湖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9人)
南昌市东湖区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南昌市东湖区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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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湖区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南昌市东湖区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昌市东湖区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决定面向全省(南昌市域以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选调工作,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职位
南昌市东湖区廉政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共9名,具体职位见《南昌市东湖区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江西省范围内(南昌市域之外)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2006年1月1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过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的人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渠道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6月1日,含试用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年的,近2年年度考核须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称职)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承诺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信息发布、网上报名、面试、现场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相关公告在南昌市东湖区政府网(dhq.nc.gov.cn)、江西人才测评中心网(https://jxrcrsksta.com/)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
2024年6月4日至6月17日17:00止。
3.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登录选调报名网站“江西人才测评中心网”(https://jxrcrsksta.com/),注册、选报岗位,并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诚信报考;
(2)报考人员登录后,于个人中心处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jpg格式,40kb以下);
(3)自行下载《南昌市东湖区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个人承诺书》(附件5)并如实填写。手写签名、盖章后上传为附件。
(4)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即为报名成功。
(5)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选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4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选调职位数。如有未能开考的职位,可允许已报名该职位的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进行改报的,视为弃权。报考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核减改报具体情形另行公告。
5.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6.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修正系数
若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应标准,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如实际面试人数达到选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1:4比例要求,根据选调计划数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笔试。如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4比例,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面试考生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入闱现场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
区纪委监委负责资格审查复审,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复核。在笔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本人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一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见附件4);
3.《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渠道进入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资料。“三支一扶”进入人员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个人考核服务期满后的安置表等材料。
5.近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下载并打印《南昌市东湖区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个人承诺书》(附件5),均需据实填写并手写签名;
8.报考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明等材料(如:党员证明等);
9.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以上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管理本人档案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将入闱笔试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东湖区政府网和江西人才测评中心网”(https://jxrcrsksta.com/)网站公布。如考生自愿放弃笔试的,须在笔试前3日提出书面申请。如出现因取消或放弃资格产生笔试人员空额后,不满足1:3比例要求的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同分情况,一并递补;如无递补,直接开考。如选调职位无人符合条件,则取消该选调职位。
(五)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
按照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综合总成绩(考生综合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确定参加考察对象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如选调职位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该职位考生综合总成绩须达到所有参加笔试考生综合总成绩平均分以上,方能入闱考察。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东湖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是重点考察了解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等方面,并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综合研判。考生在考察前需书面承诺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该职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考察;如选调职位无考察人选,则取消该选调职位。
区纪委监委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形成选调情况报告,确定拟选调人选。南昌市东湖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东湖区纪委监委提出的用人意见,审议确定拟选调人选。对于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或调减选调计划。
(七)体检
体检由区人社局会同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安排到具备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因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递补一次,此后环节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东湖区政府网和江西人才测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反映,经查实确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按公布的选调职位重新核定其岗位,并按新核定后的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原任职务或职级高于录用职位的,按照选调职位定级。
(十)其他事项
1.东湖区纪委监委对公开选调工作全程监督,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调工作依纪依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2.选调公告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湖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791-87838125(南昌市东湖区纪委监委)、0791-87838353(南昌市东湖区人社局)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91-86660579、0791-86398193
监督电话:0791-87838370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文章来源:http://dhq.nc.gov.cn/dhqrmzf/gsgg/202406/84627ed93e0348d482a411b1fc60d42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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