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大队宣传文员5人公告
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大队宣传文员公告摘要
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大队宣传文员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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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大队宣传文员公告已发布,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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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大队宣传文员公告正文
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大队宣传文员公告
为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力量,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要求及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服务中心工作文员:2名。主要从事公文写作、执法辅助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和组织能力、沟通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PPT等软件开展日常办公;有1年以上文字材料撰写经验者优先。
2.宣传文员:3名。主要从事消防宣传工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参与24小时宣传值班。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和视频编辑、图片处理等软件优先;有影视编导、影视后期、新闻传媒等相关专业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宣传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岗位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得相关专业证书的,可适当放宽年龄1至3岁。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凭。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工作日受理)。
3.地点: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湓城东路18号)。
4.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个人征信,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瑞昌市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等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方式: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实际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
项目:公文写作、办公软件应用。
成绩宣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拟入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
3.由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地点、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三、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试用期为三个月,文员每月2700元,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工资标准确定为3400元/月(基本工资2900元,绩效500,含五险一金)。
2.按照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意办理意外商业险。
3.免费提供伙食,每年安排免费体检。
4.试用期及签订劳动合同期内,同正式国家工作人员一样享受国家法定周末节假日。
5.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6.正式录用后,人员使用及具体分工由大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四、其他事项
1.为加强领导,成立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监督、咨询电话: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0792-4200175。
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5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ruichang.gov.cn/ywzx/gggs/202405/t20240515_6545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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