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联合办公工作人员(4人)
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联合办公工作人员摘要
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联合办公工作人员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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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联合办公工作人员正文
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联合办公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吉安市医疗保障局拟通过大病保险承保公司以劳务外包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联合办公工作人员4名,派驻在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相关条件见下表:
二、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7日17:30止。
(二)笔试、面试时间
以江西智优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考试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1.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吉安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办公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签名扫描件。
2.以上材料请以“姓名+联系电话+报考岗位”格式命名压缩文件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投递至接收邮箱(jaybzhk 163.com)。本次招聘不接受线下报名,报名无需缴纳费用。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由吉安市医疗保障局、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和江西智优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联合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重点测查报考人员行政职业能力有关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江西智优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最低不得低于1:3,否则取消此次岗位招聘计划;
(4)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向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江西智优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笔试成绩,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最低不得低于1:3,否则取消此次岗位招聘计划;
(4)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5)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仅有1人,其面试得分应不低于70分,否则取消此次岗位招聘计划。
3.考试总成绩
(1)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
六、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七、考察
1.考察由吉安市医疗保障局联合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因考察不合格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八、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吉安医保”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6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由江西智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五险一金)。
试用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违反派驻工作单位规章制度、无法胜任工作岗位等情形,均定为试用不合格。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试用人员放弃或试用不合格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本招聘岗位未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试用。
(联系人: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刘先生,联系方式:8229012)
文章来源:http://www.jarencai.com/infos/159771.html?IsHideTo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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