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抚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事业编制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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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4〕4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抚州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抚州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拟招聘岗位53个,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抚州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表》(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3届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21年6月以后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省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包括中医学、藏医学、民族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且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其他必须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考试报名。2024年3月25日9:00-3月28日17:00,考生通过江西人事考试网相关报名专题进行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考试采取诚信报考模式,笔试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
2.笔试。江西省统一组织《医学基础知识》闭卷笔试,定于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具体见笔试准考证)。考试内容为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3.资格审查。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中,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面试。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组织人员面试。面试由抽签确定,全过程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所有岗位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5.总成绩确定。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6.体检。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7.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8.公示。综合资格审核结果、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县级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四、聘用
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满服务期限,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办理下编手续,收回事业编制。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
七、咨询、监督电话
(一)市卫健委基层卫生科:0794-8221771。
临川区卫健委:0794-8427225
东乡区卫健委:0794-4232329
南城县卫健委:0794-7233711
黎川县卫健委:0794-7522332
南丰县卫健委:0794-3201356
崇仁县卫健委:0794-6323233
乐安县卫健委:0794-6576131
宜黄县卫健委:0794-7600170
金溪县卫健委:0794-5395186
资溪县卫健委:0794-5798835
广昌县卫健委:0794-3617096
(二)监督电话: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抚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抚州市财政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jw.jxfz.gov.cn/art/2024/3/18/art_4103_4154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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