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赣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3人)
江西宜春市赣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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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市赣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江西宜春市赣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是以人力资源服务工作为主体的国有企业,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3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
企业服务岗1人、培训服务岗1人、综合岗1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1、企业服务岗:
1)负责协助园区通过线上+线下的手段解决企业招工引才问题;
2)负责举办各类招聘活动、直播活动;
3)负责了解人社部门相关政策,协助园区完成各项服务企业的工作任务;
4)负责来访人员的日常接待、政策咨询、服务跟进工作。
2、培训服务岗:
1)负责对接园区企业,拟定企业职工培训计划、制定课程、及行政管理等工作;
2)负责培训师资管理,完善课程建设体系,跟踪培训成效,并提出培训管理和课程完善的合理化建议;
3)负责培训相关内外资源有效管理、引进和利用;
4)负责举办各类招聘活动、直播活动;
5)负责来访人员的日常接待、政策咨询、服务跟进工作。
3、综合岗:
1)负责对求职者进行跟踪回访、就业指导、劳动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工作;
2)负责来访人员的日常接待、政策咨询、服务跟进工作;
3)负责接受企业咨询,记录企业咨询、投诉内容,按照相应流程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4)负责协助举办各类招聘活动、直播活动。
二、任职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良好,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史,能正常履职,无不良嗜好;
(三)有良好公民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敬业,团结协作,作风严谨;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其它影响应聘的;
4、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并被列入黑名单的;
5、其它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三、任职具体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优先),年龄40岁以下,男女不限,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2)熟悉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具有2年以上行政、客服等从业经验;
(3)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工作耐心细致;
(4)吃苦耐劳,反应敏捷,表达能力强,具有亲和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四、福利待遇
薪资结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奖金+餐补+全勤奖+工会福利,转正后购买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差额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或现场报名均可。报名时需填报《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1日
报名邮箱:257824190@qq.com
报名电话:0795-3220168(舒女士)
报名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平安路531号人力资源市场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工作人员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等;
(3)其他相关材料。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根据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学历、工作经历等与岗位匹配度情况及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综合能力及岗位专业能力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进行公告。公司将组织拟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依次递补,若无符合递补条件的,则该岗位空缺。
(五)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拟录用人员需提供以下四项材料:最近一次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无劳动纠纷和无竞业限制的声明书、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征信报告。如未能及时提供有效合格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背景调查情况,按照每个岗位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予以录用,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合同,工作能力突出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限。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公司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公司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本公司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文章来源:https://www.yc9y.com/content/news/show/18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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