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8人)
2022年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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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2年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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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报名地点为报考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考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考生学习领会二十大报告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备考可参考2022年江西事业单位课程。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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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2年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鹰潭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调德才兼备的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公开考试选调对象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考选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
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印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3)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及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证明。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方可报考。
(2)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是指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
四、报名程序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岗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报名地点为报考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步骤如下:
报名人员需填写《2022年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及县级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上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和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宽高比3:4的同底电子照片,前往报名地点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各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选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11月21日上午11:30前,各选调单位将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情况汇总上报市人社局。
1.本次选调笔试报名免费。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岗位调剂及选调计划核减
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低于3:1,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取消选调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11月22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由所报考的选调单位通知改报。
四、考试
考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考生学习领会二十大报告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序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如选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出现无人递补或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的情况,则相应调减该岗位选调计划。如选调岗位只有1名笔试合格人员,则该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本面试考场实际有效参考人员平均分数线或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临时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为无效参考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及考察程序
(一)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选调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拟入闱。
(二)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鹰潭市人事考试官网和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名单在鹰潭市人事考试官网和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选调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市、县、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参加选调现场环节(资格审查、考试等)时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赣通码“一屏展码”、“行程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和完成“场所码”扫码。体温查验<37.3℃,确认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审查(体检),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并全程佩戴口罩。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现场环节:
1.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未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健康码为红码的;
3.选调现场各环节前10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旅居史的,资格审查、考试等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4.选调现场各环节前7天内有与相关病例复阳人员、阳性感染者有轨迹重叠的人员;
5.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以及近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无选调现场各环节前72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6.选调现场各环节前48小时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且不能排除阳性感染者的;
7.体温超过37.3℃的;
8.被判定为新冠相关病例(确诊、疑似、无症状)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我省及各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此次考试疫情防控举措将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省和我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疫情防控部门可能就考试疫情防控做进一步具体规定和要求。考生应持续关注我省及我市相关公告信息,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14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或单位。
七、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701-6271040(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701—6446291 (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文章来源:http://0701.jxpta.com/news/14_2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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