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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务员考试行测精选题库999(586-588)

发布:2022-10-31 08:38:3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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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练习江西

\ 江西公务员考试行测练习

  接下来完成1-3题!
 
  1.甲方邻居携带6岁小孩进入山林中狩猎。两人在林中失散,甲继续独自行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径自回家。4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甲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

  B.意外事件

  C.过失致人死亡

  D.不构成犯罪

  2.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

  C.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

  D.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

  3.某制币厂为纪念奥运会特制纪念金币若干枚,每枚售价20088.8元。其广告宣传主要内容为:(1)纪念币系纯金制造;(2)纪念币数量仅有2008枚。后经证实,该纪念币系金铜合金;纪念币数量为20000枚。为此,购买者与该制币厂发生纠纷。该纠纷应如何处理?(  )

  A.按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B.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C.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

  D.按有效合同处理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参考与解析

  1.A【解析】《刑法》第14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本题中,甲明知6岁的小孩在山林中丢失会有生命危险而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他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故正确答案为A。

  2.B【解析】本题考查知识点:

  1.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紧急避险: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本质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紧急避险的客观特征是,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其他措施予以避免时,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所以B选项正确。A选项的错误在于,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所以对防卫过当不能定防卫过当罪,而是以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处理;C选项,直接故意是否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目前刑法理论界尚无定论。D选项,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故正确答案为B。

  3.B【解析】题目中制币厂采用隐瞒事实和欺骗的手段销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属于明显欺诈行为。我国《民法》对此规定,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享有撤销权。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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