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饶信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6人)
2022年信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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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正文
2022年信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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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正文
2022年信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信州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司法所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岗位及人数
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6名。
(二)待遇及薪金
月工资待遇为3200元(含五险),享受工会福利。
(三)招聘对象
限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自考、函授等非统招的不算)。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服务期3-5年。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行为;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健康身体、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善于学习,热爱基层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4.踏实肯干、性格稳重、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5)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考试与资格审查、考察
(一)报名
1、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6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地点:信州区司法局办公室(信州区人民政府13楼),
电话:0793-8223372。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需提交:①《信州区司法局公益性岗位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一份;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采用主观题和客观题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时间和地点由信州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命题作答和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根据笔试结果由信州区司法局办公室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具的用于本次考试的临时身份证明)和本人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赣通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未参加任一环节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和考察
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由信州区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经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考生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考生须于接到体检通知后三日内将体检报告交信州区司法局。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面试结果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信州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信州区司法局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八、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信州区司法局和信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信州区司法局
2022年6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jxxz.gov.cn/xzqsfj/c119480/202206/015f1fbba1cb436dbbb0e945ec7a28e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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