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14名)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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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2年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根据工作需要,现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4名。应聘人员须填写《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止。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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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是国家文物局直属的综合性科研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与战略研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大遗址保护、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存与修复的科技研发与推广、出土文献研究等工作,并承担援外工程任务,以及对各地文物保护专业骨干的培训任务等。
根据工作需要,现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4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
3.身心健康,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4.学历及年龄要求:应聘者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一般应在35岁及以下;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一般应在40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年龄计算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各招聘岗位专业参照目录为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版)》。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止。
(二)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场。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以及从事应聘岗位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每个招聘岗位按照5:1的比例(第5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确定面试人选,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在面试考试前一天或当天弃考的,不再递补。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并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用于资格复审,包括大学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外语或其他相关成绩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当场交还考生。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采取非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聘用前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实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人选空缺的,经研究,可视情况从该岗位综合成绩达标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再递补并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等,由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文物局官网、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网站,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备案
公示期满并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聘用的,报国家文物局人事司备案。人事司审核拟聘人选资格条件、聘用程序等,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十)聘用
国家文物局人事司备案同意后,由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院正式在编人员,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我院不负责解决北京户口。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最好是能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信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或连续两次不接听电话等而影响通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要求:本人填写应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外语或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成绩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hr@cach.org.cn。
联系人:刘老师、徐老师
电 话:010-84649752
电子邮箱:hr@cach.org.cn
监督电话:84630840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2022年3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index_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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