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6名)
2022年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6名)已发布,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8日。每名报考人员限报2022年度中国贸促会所有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江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jxgwyorg,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2021年第二批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协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开展药品审评事前事中沟通指导及相关检查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6名,具体人数和岗位要求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2021年第二批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社会在职人员,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专业要求对应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
(五)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七)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信息表为准。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等纪律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国家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广东省内药监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退休三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
6.聘用后构成利益冲突的,对于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范围与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不得参加应聘;
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单位、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在应聘后如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应当及时向单位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24: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2021年第二批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2021年第二批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3)以及报名材料压缩打包为一个文件(格式为rar或zip)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szhr@szhr. com 。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如:“1-财务岗位(出纳)-张三”。
(三)报名材料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2021年第二批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报名表》电子版及个人签名的扫描件;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2021年第二批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报告电子版;
5.留学归国人员另需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学习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岗位相关的其他资格证书及技术职称材料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
分中心将对报名人员网上递交的电子资格资料进行审查。财务岗位、信息岗位、综合管理岗位的开考比例为5∶1;中药、化药、生物制品技术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如低于开考比例,将视情况延长公开招聘报名时间或调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根据考生意愿调剂报考岗位,如仍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具体情况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核查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分中心通过回复邮件的形式向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分中心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其原因。
在面试阶段将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分中心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地点在深圳。笔试、面试具体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分综合卷和业务卷,内容涵盖通用知识与专业能力。根据拟聘岗位职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药审中心、核查中心、深圳人才网等网站公告,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试评分规则。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且均应高于60分。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考察前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列入人员名次。
(六)考察、体检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自通知考察之日起二十日内无法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视同考察不合格。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在定点医院组织体检。通知体检后二十日内需拿到体检合格的报告。
对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分中心可按照总成绩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但递补人员总数不得超过岗位拟招聘人数。
(七)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药审中心、核查中心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原则上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到岗工作,由分中心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告知有关回避和利益冲突的情形,故意隐瞒上述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分中心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果。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应聘人员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入职时须已获得相应资格,同时提交离职证明,因个人或单位原因无法提交证明的,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汪老师(0755-22919743); 沈老师(0755-36696239)林老师(0755-33249888转分机6670)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30-17:0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11/t20211116_427989.html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