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公告(39名)
2021江西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公告(39名)已发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0月15日下午17:00。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0月23日,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抚州市区。笔试考试为2个科目,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基础知识50分,申论5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备考笔试的考生可参考江西事业单位考试课程。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江西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jxgwyorg,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抚州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工作人员3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人员必须35周岁及以下方能报名,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不含党校学历、学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9年新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不挤占非免笔试人员面试比例名额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分值按照该职位入围面试、但不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全部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值计算(参加笔试的研究生同样不占名额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取以下两项分值中的高分带入面试:该职位入围面试、但不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全部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值与研究生实际笔试成绩),但必须网上报名并完成缴费。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至10月15日下午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才招聘网(https://www.fzrczpw.com),登录入口为“2021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专题”。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完成了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6日17:00。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二科,缴费10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可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费用。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2021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2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0月23日,详情请关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1.笔试工作委托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抚州市区。笔试考试为2个科目,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分值为100分,合为一张试卷,其中:综合基础知识50分,申论5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
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1.面试工作统一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内容及面试入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含:聘用合同书、银行工资发放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辅助岗工作人员报名表》。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以前明确提出,之后放弃的(含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将记入失信纪录库。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围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围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面试工作。面试工作由抚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当报考职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考试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应聘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折算分+面试成绩折算分。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察由高新区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在抚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抚州人才招聘网、魅力抚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抚州高新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抚州云上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批后,由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与待遇
1、新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见习期为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辅助岗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再行协商;
2、新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统一按《〈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区直部门辅助类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执行,见习期满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3400元/月。
政策咨询电话: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4-7069199。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签写健康申报表(见附件3)。
2、考生必须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3、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1)应试人员必须全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至少提前1小时到考点大门口,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入场时要求出示 “赣通码”“行程码”、测量体温。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应主动出示考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测量体温登记,核验“赣通码”“行程码”。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确认。
(3)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区域。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全程不得扎堆聚集。
(4)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应试人员如有“赣通码”为黄码、红码,有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拒不戴口罩的,发热且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情形的禁止进入考点,并直接劝离。
(5)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到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做好个人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用肘护。
(6)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等症状,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将被迅速转移到临时留观区,进行现场检查、排查。如需到医院进一步检查的,由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排查。应试人员对因防控需要而进行的检测、核验应予以配合。由此造成应试人员考试中断或不能进行考试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7)应试人员应按要求集中存放物品和手机,杜绝将个人物品带入座位,防范因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4、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错时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附件3:健康申报表.docx
抚州高新区人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udNv_db-phzWzJqXisTlw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