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上饶市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员公告(20名)
2021年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加强灭火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县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婺源县人民政府网、上饶市卓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现将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品德思想、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男性)。该岗位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队伍管理、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3、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因自身原因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6、自公告之日起县内行政事业单位招聘的合同制人员仍在合同期内的;
7、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二)岗位条件
1、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学历。
2、年龄原则上在18—30周岁(2003年7月1日—1991年12月31日),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通信技术、电脑绘图、消防宣传等技术专长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2003年7月1日—1986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无影响从事救援相关工作的缺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婺源县人民政府网、上饶市卓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网站平台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需携带报名的材料:报名人员请携带报名所需材料,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到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婺源县金庸大道27号云山诗意小区正对面)一楼大厅业务受理室提交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按要求一次性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本人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资格审查
按照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进行测试,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闱资格。
(四)考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电话通知
(2)地点:婺源县紫阳中学
(3)测试项目:15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单双杠等项目。
(4)成绩宣布: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如未能达到规定比例,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同)。
2、面试
(1)时间:体能测试之后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限:根据现场抽签排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定5分钟。
3、成绩宣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和政审入闱资格人员(若末位同分者取体能测试优秀者)。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和政审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消防救援队员征召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
2、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3、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按照体能、体检和政审合格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优先录用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进入集训和试用。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保障
(一)管理
1、集中培训1个月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与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原则上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不能申请离职,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2、被录取后根据岗位不同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
(6)“119”接、处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3、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消防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消防救援队伍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两严两准”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4、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待遇和保障
工资:聘用人员的待遇标准4000-45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
试用期为3000元/月(试用期内不予缴纳保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参照消防指战员相关标准)。
(三)奖励
政府专职消防员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指战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
(四)抚恤
政府专职消防员因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等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依照国务院《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执行。正式录用后,首签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如有违反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可依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0793-7417800)负责解释。
4、本公告如与实际操作有误以实际操作情况为准,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
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附件1-2.doc
1:《婺源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婺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7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jxwy.gov.cn/jxwy/tzgg/202107/44b947a039014aa09361571ed968358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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