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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西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招聘自聘人员公告(3名)

发布:2021-06-21 13:09: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江西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招聘自聘人员公告(3名)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招聘特殊岗位自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特岗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人数
 
  墓区管理岗2名;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事业心强,能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文化修养,以及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形象气质良好;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资格条件
 
  墓区管理岗:岗位代码0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岗:岗位代码02,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适应经常下乡工作,此岗位适合男性。
 
  具有以上岗位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时间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报送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社会事务管理局(墓区岗报送110A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岗报至3102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375319(墓区),0797-8370792(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岗)。
 
  3.报名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填写《报名表》(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下载),并接收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笔试。
 
  4.如经资格审查后每个岗位符合条件者低于1:3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考选计划。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写作,总分为100分,按照1:3比例确定入闱者进入面试环节(如参加笔试者不足3人,则全部入闱),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分别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生应持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体检及政审
 
  入闱体检、政审名单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政审主要审查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面试得分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网站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分别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文件执行。
 
  五、组织领导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gzjkq.ganzhou.gov.cn/jkqzf/c105057/202106/18c07dcbb91241a59f3a81d4f0a33a6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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