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妇联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1年全国妇联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已公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全国妇联2021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全国妇联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请于3月23日17时前发送传真并电话确认参加面试(格式要求见附件2)。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于3月23日17时前发送传真并电话确认。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或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记录在案并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面试确认及咨询电话:010—65103732
传真:010—65136656
二、资格复审
时间:3月29日9:00至11:30
地点:全国妇联机关办公楼南楼一层第二会议室
具体安排如下:
09:00—09:40 宣传部网络新媒体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权益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资格复审。
09:40—11:00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妇女工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工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离退休干部局活动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资格复审。
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如有待业经历也需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见附件4)一式10份。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见附件5)。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单位推荐信(见附件6)和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所在单位与人事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的,除提交所在单位推荐信外,还要提交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1年3月30日进行。
上午:报考宣传部网络新媒体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权益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下午:报考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妇女工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儿童工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离退休干部局活动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5号全国妇联东门。
乘车路线:地铁1号或5号线东单站B口(东北口)出站后向东走400米至南衣袍胡同,向北走50米路西侧大门。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及专业考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信息。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另行安排。
2. 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进入候考室后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后领回),考试完毕后立即离开考试现场。
3. 考生应严格遵守公务员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考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面试现场将提供文具、饮用水等。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10-65103732 65103129 65103110(电话)
传 真:010-65136656
附件:
全国妇联组织部
2021年3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home/gkhom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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