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南昌市高新区补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16名)
2020江西南昌市高新区补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16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30日。江西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南昌高新区面向社会补招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满足南昌高新区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补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补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招人数及岗位:具体见下表。
岗位名称 |
性别 |
专 业 |
学 历 |
补招数量 |
备 注 |
战斗员 |
男 |
-- |
高中(含)以上(下同) |
10人 |
含具有同等学历的中专(下同) |
驾驶员 |
男 |
B2以上驾照 |
|
6人 |
驾龄2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
总人数 |
16人 |
二、补招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年龄条件: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31日至2002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
3、身体条件: 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4、原消防部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
5、驾驶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机动车B2驾驶资格证,且驾龄2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2)具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
(3)持有驾驶证,且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驾驶员年龄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5周岁(1975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三、补招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面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治审核、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刊登补招公告
在南昌人才招聘网、南昌晚报、南昌高新智慧消防公众号等公共媒介上发布补招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补招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请考生仔细对照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补招报名采取现场填报及电话报名等方式,报名地址为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高新区高新五路576号,高新派出所旁边),报名电话为0791—88107010。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屏照片;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色证件照2张;
(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或从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补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补招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发现弄虚作假者依法追究其责任,所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3000米跑(占体能测试总分50%)、100米跑(占体能测试总分25%)、俯卧撑(占体能测试总分25%)。
2、测试标准(见附件)
(四)面试
体能考核成绩三项相加,达到70分(含)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
参考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补招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其中吸毒尿检为必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
(六)政治审核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体能考核、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补招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高新智慧消防”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高新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期劳动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第二期劳动合同期五年,第三期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进行90天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享受每月8天的休假,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由高新消防救援大队分配到所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作。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中 24 小时驻勤。队员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构成。
1、基本工资。试用期基本工资为4000元(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经考核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为5000元(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2、津贴补助。津贴补助由职务(岗位)津贴、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构成。
(1)职务(岗位)津贴。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指导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副队长、副指导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600元,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副班长、灭火救援一线通讯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一人多职或多岗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职务(岗位)津贴标准。
(2)职业技能等级津贴。为鼓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学习技术、提高灭火救援的职业技能(专业技术)水平,在符合“证书与岗位相匹配”的条件下,根据其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按以下标准发放职业技能等级津贴: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工程师为每月1000元,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工程师为每月800 元,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助理工程师为每月600元,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技术员为每月400元,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为每月200元。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入职后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考试。
(3)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对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给予高危职业补助。政府专职消防队指挥员(包括队长、指导员、副队长、副指导员)的高危职业补助标准为每月1200 元,其他队员为每月 800 元。
3、奖金
(1)年度考核奖励。对思想政治坚定、工作履职尽责、体能技能达标、纪律作风优良且经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给予奖励。年度人均奖金水平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均月基本工资的2倍核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及其他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不予发放年度考核奖励。
(2)工作年限奖励。第一期劳动合同签订 3 年期限且连续工作满 3 年的,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 1.2 万元;第二期劳动合同签订 5 年期限且连续工作满 5 年的,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 2.5 万元;签订第三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连续工作每满一年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 0.5 万元。
4、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队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作期间伙食由用人单位按标准保障,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提供。
六、联系电话
报名电话:南昌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0791-88107010
本公告由南昌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南昌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1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crczpw.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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