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赣州市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养育师公告(22名)
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 养育师的公告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颁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促进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中共寻乌县委、寻乌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印发《阿里巴巴助力寻乌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明确在寻乌县落地实施“养育未来” 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和家庭养育指导项目。该项目为婴幼儿照护提供支持平台,提升照护人婴幼儿照护服务意识和能力,促进寻乌县婴幼儿早期发展,从长远上助力当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
为支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已经完成初期规划,将于9月底建设5个基于乡镇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又称“养育中心”),为周边0-3岁婴幼儿及家庭提供服务。现面向寻乌县5个乡镇公开招聘全职养育师2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寻乌县长宁镇、文峰乡、水源乡、澄江镇、留车镇等养育中心所在区域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员。
二、招聘名额
共计22人,应聘人员可根据养育中心地点就近报名,各中心招聘人数分别是:
长宁镇养育中心4人,工作地点:长宁镇学习居委会移民搬迁点;
文峰乡养育中心2人,工作地点:文峰乡岗背村幸福小镇;
水源乡养育中心3人,工作地点:水源乡龙塘村老司法所;
澄江镇养育中心8人,工作地点:澄江镇香樟园居委会原计生大楼;
留车镇养育中心5人,工作地点:留车镇留车村活动中心。
三、工作职责
养育师作为家长(照护人)的支持者和陪伴者,经过培训后,主要工作是按照专业的服务体系,支持家长(照护人)学习亲子互动活动的方法和技巧,促进有质量的亲子陪伴,改善家长(照护人)养育观念和养育行为,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和健康成长。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
2.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在当地镇村或社区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各方面能力优秀者可放宽学历要求;
4.热爱婴幼儿相关工作,有耐心,沟通能力强,有较强服务意识;
5.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
6.属乡镇常住人口,按居住地定点应聘相应的镇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有意向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直接报名即可。
报名成功后扫描添加以下个人二维码,通过后邀请加入招聘通知群,后续招聘安排群内统一通知。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至8月28日
3.所需材料(后续招聘考试现场补交):
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相关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综合考核
考核分笔试与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最终成绩根据笔面试成绩综合评定。
(三)健康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照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统一在寻乌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签定合同
考试、体检均合格后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指定派遣到各个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
六、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1.合同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重新定薪,税前薪酬参考范围1600-2600元/月(含绩效考核部分),以下为具体福利待遇:
绩效工资范围在0-600元/月
组长岗位津贴200元/月
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缴纳五险
项目额外为员工补充缴纳意外险
每年发放节日福利及高温补贴
每年享受6天带薪年假
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
2.工资标准按岗位情况以正式劳动合同为准,合同期满表现优异者再次续签;
3.工作时长:每周工作6天,每天6小时。
七、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
2.招聘工作及招聘结果由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和浙江省养育未来行动研究中心和全权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招聘工作。
3.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属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和浙江省养育未来行动研究中心。
详情咨询: 潘老师 137-6770-4467
王老师 130-8092-1617
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
浙江省养育未来行动研究中心
2020年8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xunwu.gov.cn/xwxw/gsgg/202008/t20200814_267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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