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赣州市水利局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3名)
赣州市水利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保障水利改革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3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专业技术岗1名,市防汛机动抢险队专业技术岗1名,市南河水库管理站专业技术岗1名,共计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各岗位学历学位、年龄和专业要求
详见《赣州市水利局考核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专业要求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19年1月版)(附件4)中《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为准。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22日。
四、考聘方式及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我省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招聘信息发布及网上报名后,后续招聘环节将视疫情防控情况择期开展,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2日18:00止(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要求:凡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PDF版本)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打包发至邮箱:gzsljbgs@163.com,并拨打电话号码0797—8996451确认报名。
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报名表》(附件2)及《信息表》(附件3)电子档(各1份)。填写《报名表》电子版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彩色打印并签名的《报名表》扫描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含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1份。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各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0年6月3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提供硕士研究生的报到证原件扫描件1份;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各1份,需加盖公章)。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5)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扫描件1份,报名提交的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电子版(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考生按公告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或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若同一岗位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
(四)体检
对入闱体检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市人社局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五)考察
由赣州市水利局负责对入闱考察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市水利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均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为行政编制的,聘用后为事业编制。
2020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或在教育部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实施
公开考聘工作由市水利局组织实施,接受市人社局、市委编办指导监督,并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赣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0797-8996451
赣州市水利局
2020年5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rsj.ganzhou.gov.cn/c100244/2020-05/22/content_85f4f2f3e6f14f25b3ec55fe393025f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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