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赣州寻乌县公开招聘教师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9年赣州寻乌县公开招聘教师引进高层次人才61人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高我县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教育师资水平,经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组织实施寻乌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高中、寻乌职校、幼儿园教师及寻乌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总招聘名额61名。具体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法
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寻乌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教师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笔试、面试卷面分各为100分。公开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①县城高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②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③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④寻乌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教师面试成绩100分(即总成绩100分)。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县城高中教师岗位13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4名、政治1名、英语1名、物理1名、历史3名、地理2名。
2.招聘寻乌职校教师岗位14名:其中数学1名、机械1名、电气1名、汽车实训教师1名、机械实训教师1名、广告制作2名、计算机2名、学前教育1名、会计1名、金融学1名、舞蹈1名、音乐1名。
3.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31名:其中限寻乌户籍23名;不限户籍8名。
4.寻乌中学引进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的高层次人才教师3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2名。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但视笔试成绩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线。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热爱寻乌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本县在编机关、事业人员及特岗教师不得报考本次教师招聘。今年我县全省统招、“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已入闱体检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见附件1:寻乌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城高中、寻乌职校、幼儿园教师及寻乌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8月8日起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寻乌县电视台、寻乌手机报、寻乌教育在线公众号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诚信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16日。
3.报名地点:寻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四楼会议室,电话0797-2831255。
4.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验证有效期须至2019年8月底)、毕业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中的,须出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证明,要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证书编号,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身份证原件(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单面复印)、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历届生还应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岗位设置有户籍限制的,限寻乌户籍或寻乌生源地或父母、配偶有一方为寻乌籍人员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或瞒报有正式工作单位事实而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核实后,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2019年8月18日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考点设在寻乌二中。
2.笔试内容。①县城高中、寻乌职校教师岗位(含寻乌职校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6年修订版)》“高中大纲”中“教育综合知识”部分及教育法律法规(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②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6年修订版)》“幼儿园大纲”全部内容及教育法律法规(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五)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于8月20日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寻乌县教育在线公众号公布。
(六)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于2019年8月25日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入闱面试人员,按面试准考证规定面试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8月26日。
2.面试地点:寻乌二中。
3.面试内容及形式:
①县城高中教师岗位(含寻乌职校数学教师岗位及寻乌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面试内容为寻乌县高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现场抽签确定说课课题,说课时可将在备课室现场撰写的说课要点带入面试室,说课时要求板书课题;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②寻乌职校教师岗位(不含寻乌职校数学教师、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职业教育相应学科教材,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现场抽签确定说课课题,说课时可将在备课室现场撰写的说课要点带入面试室,说课时要求板书课题;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③幼儿园教师岗位(含寻乌职校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采取即兴说课、简笔画、边弹边唱、舞蹈的方式进行面试。先进行简笔画测试(测试时间20分钟),所需素描纸考点提供,作画工具自备;再进行即兴说课(内容为幼儿教育教学方面基础知识)、弹琴、唱歌、舞蹈基本功表演,时间控制在12分钟之内(即兴说课6分钟,边弹边唱、舞蹈各3分钟)。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其他事项:如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环节;如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含70分),即使完不成招聘计划,也不予聘用。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随机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分高低、学历高低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理。
3、考核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由县人社局备案。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2019届毕业生如拟聘用,须于公示结束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材料并交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组织拟聘人员选择岗位,按所报学科岗位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下发聘用批准文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职、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考虑到职校教师专业的特殊性和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实际,本次职校教师招聘个别专业岗位未把具有中职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设置为报考的前置条件,但拟聘教师未取得中职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者,必须在首聘期内取得,否则,不予续聘。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797-2831255
七、公开招聘工作将接受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
八、本公告由寻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寻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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