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赣州大余县度招收高校毕业生(青年)见习公告
2019年赣州大余县度招收高校毕业生(青年)见习235名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上级促进就业有关政策要求,2019年我县将继续招收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有关失业青年到我县见习基地见习。现将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一) 未参加过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在申请参加见习时处于失业状态(即进行失业登记),不管其是否有就业经历,均可参加见习。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拟报名见习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四)身体健康。
二、见习岗位
详见《大余县2019年度招收青年见习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后(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大余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公务写字楼4楼)。
(三)报名须携带的材料:
1.《大余县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可自行下载填写,也可以现场领表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贴报名表使用);
4.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提供《就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一式一份,A4纸复印。
(四)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确定见习
(一) 双向选择
现场报名完成后,经县人社部门资格审查合格的,即时通知并安排见习生携带《大余县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报名表》等相关个人资料到所报意向见习单位会面,如用人单位与意向见习生双向选择达成见习意向后,即可约定见习开始时间并签订《见习协议》,如未达成见习意向,见习生应返回县人社局重新选择安排。
(二)签订见习协议
达成见习意向后,见习单位应于一周内与招收的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协议书应明确:(1)见习期限和岗位;(2)见习期生活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待遇;(3)见习岗位职责;(4)见习学员应遵守的纪律等。
五、有关政策
(一)见习管理
1.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2.见习期间,用人单位在见习协议期内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关系;见习生出现违规并拒不改正者,将取消其见习的资格。
3.见习期满,用人单位应为见习生出具《大余县职业见习学员鉴定表》(附件3),此表可作为其实践锻炼经历和工作经历证明。
(二)见习待遇
1.见习单位按不低于1470元/月的标准发放给见习生见习期间生活费。
2.见习单位为见习生购买见习综合保险。
3.鼓励见习生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三支一扶”招募考试及学历进修、创业培训等有利于见习生成长和就业的活动,用人单位将会给予一定的假期。
咨询电话:0797-8716301
1大余县2019年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汇总表(公告)
2大余县青年职业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
3大余县职业见习学员鉴定表
4大余县青年职业见习协议书(2019版)
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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