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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昌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发布:2019-07-17 13:21:2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南昌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公告已公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南昌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2019年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方案》(赣高法〔2019〕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现将南昌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总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总成绩及入闱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
  2019年7月18日。
  (二)集合地点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1858号,地铁1号线艾溪湖西站),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于当日早上6:50前到集合地点集中。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到将按弃权处理。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315元、黑色签字笔1支。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空腹、不吃早餐、不喝水参加检查。
  3、体检现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电话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4、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怀孕考生需携带并当场提交书面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医院孕检报告单。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附件:2019年南昌法院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成绩公示.xlsx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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