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九江修水县教师选调办法
2019年九江修水县教师选调办法已公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九江修水县教师选调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补充城区学校教师紧缺状况,有效化解大班额,满足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和进城务工子女就读的需求,经县政府批准,我县2019年暑期选调若干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到城区公办学校任教。现就此次选调办法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学科(见公告)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工作满五年且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体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城区小学: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4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小学(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以现任教学段为准),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须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报考其他学科须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3.城区初中: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4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中学(含县四中、县五中,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以现任教学段为准),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4.由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支教人员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其服务期计算为正式工作年限。
5.教师录用后,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
(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2019年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选调报名考试)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2018年度师德考核或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2018—2019学年度病假(含产假)、事假累计两个月及以上的(法定产假或经教育、人社部门按程序批准的病假除外);
4.2018—2019学年度未满本校平均工作量的;
5.未经教体局批准在本系统之间借用的;
6.现借用在外系统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材料要求
㈠采取由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在修水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由本人填写(报考岗位限报一所学校的一门学科)。报名表先交所在学校初审,主要从报考资格、工作年限等方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再交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待定)现场审核。
2.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思想工作表现鉴定材料、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参加教育工作时间证明材料(见附件2)、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证明材料。
4.近三年(从2016年8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以发证日期为准)获县教育体育局及以上级别表彰的综合先进个人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教研机构组织的优质课(含录像课)比赛获奖证件及复印件,所有获奖证书在报名时一次性交验,逾期不予受理。
㈡报名时间和地点:(见公告)
㈢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由本人提供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报名登记。
3.现场采集指纹及照片。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㈠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闭卷形式。
㈡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等占30分,小学专业知识约占40分,初中专业知识约占30分;报考初中岗位的,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初中专业知识约占40分,高中专业知识约占30分。
㈢考试时间:(见公告)
㈣考试地点:(见公告)
五、奖励加分办法
㈠先进个人:近三年内,获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5分;获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的加4分;获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表彰的加3分;获县委、县政府或市教育局表彰的加2分;获县教体局表彰的加1分。表彰类别指获得师德标兵、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德艺双馨育人楷模、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教学明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先进称号。
㈡优质课(含录像课):近三年内参加部、省厅、市局、县局教研机构组织的现场优质课比赛,获部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获省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1.5、1分;获市局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获县局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6、0.3分(如设特等奖,则特等奖视同一等奖,一等奖视同二等奖,以此类推)。录像课比赛获奖加分按现场优质课奖励加分对应级别折半计算。
㈢奖励加分同一年中先进个人、优质课(含录像课)获奖分别只取其中一次最高的计入总分,不累积计算。
㈣以上奖励三年累计加分5分封顶。表彰奖励须同时提供文件、证书。
㈤先进个人加分和优质课(含录像课)加分在笔试前公示。
六、特殊加分政策
㈠在我县同一个乡镇村级小学或在复原中小学、余段中小学、布甲中小学工作满5年的加2分,从第6年起每工作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㈡在我县同一个乡镇小学连续担任村小校长(负责人)或中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加2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㈢在我县同一个乡镇小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加1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㈣以上三项只取得分最高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㈤此项特殊加分在笔试前公示。
七、公示制度及选调原则
㈠实行公示制度:参加选调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修水教育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反选调规定且经查属实的,取消被举报对象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经查实的3年内(2019-2021年)不准参加进城选调考试。
㈡选调原则:根据考试成绩和奖励扣分的总分,按报考学校及学科由高分到低分选调,如选调的最后一名总分出现并列,则按下列顺序由高到低选调:1.教龄长者优先,2.职称高者优先,3.学历高者优先,4.年龄大者优先,5.奖励加分多着优先。
同一层次学科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等额时,选调对象成绩不低于同一层次差额选调学科最后入围人员的成绩。
所有选调教师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修水县教育体育局。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
中共修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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