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石城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9年石城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人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9年石城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条件要求
(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具体职位、名额、条件见附件。
(二)公开选调对象基本要求
1.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要求试用期考核合格以上);
2.报考对象必须是县内外事业单位(除财会岗外,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人员)在编在岗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正式人员(在编硕士研究生不受此时间限制,但被录用后应在县内工作满总服务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间的,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6月17日-6月23日在县党务公开网、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县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媒体发布公开选调人员通告。
(二)报名
1.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6月25日。
2.地点:石城县生态环境局411室。
3.报名方式及须提交的资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1)交验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外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3)填写《2019年石城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4.所有报考对象限报一个职位(岗位)。
5.资格审查。由石城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6.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名额须达到3:1比例以上方可开考。如该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原则上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调或调减该职位选调名额,如开考则须经石城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确定为考核对象。
(三)考试、考核
考试实行面试的方式,面试、考核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80%、考核占20%。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聘请外地具有面试考官资格或面试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19年7月1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石城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选调职位名额1:2的比例按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人数与选调职位名额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其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确定为考核对象。
2.考核
由石城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重点对考核对象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总分为20分,由民主测评和奖励两部分构成。考核于2019年7月5日前完成。
(1)民主测评。总分值为5分,其中测评为2分,年度考核优秀加分为3分。参加测评人员为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20人以下的单位,所有人员全部参加,20人以上的单位随机抽取20人参加),借调人员在借调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得票率计分。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按每年1分计得分,不超过3分。
(2)奖励分。分值为15分。2014年以来个人获得与其工作相关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表彰的按5分、4分、3分、2分计分,同年、同项目按最高级别层次表彰计分一次;在各级各类媒体报刊公开发表文章的,纸质媒体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计分(网络媒体不加分),同一篇文章在各级媒体报刊同时使用,按最高级别层次计分一次;有硕士学位的加3分;环境执法岗位有法律执业资格证的加5分。以上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注:奖励分的解释权归选调领导小组)
(3)县外报考对象,还需到原工作地档案管理部门查阅档案,编制管理部门查阅编制情况,原工作单位调查了解单位现实表现情况等。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占80%折算后加考核得分计算为总成绩,以选调职位名额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报考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石城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报考对象工作单位或有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19年石城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委分管党群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县生态环境局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县生态环境局,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到办公室,负责公开选调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石城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开选调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严格把好公开选调工作各个环节,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石城县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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