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抚州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人员招聘公告
2019年抚州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9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综合受理岗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江西事业单位考试课程。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抚州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人员招聘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抚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江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1.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含办事大厅导办员)20名。
2.网络维护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普通话标准,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含咨询台导办员)20名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具有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2.网络维护人员1名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通讯相关专业;
(2)具有专业的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维护管理能力,熟悉常用服务器设备,具备故障诊断和处理能力;
(3)工作岗位适合男性,有2年以上网络维护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抚州市人才网、抚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等网络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9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抚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税费科、重点项目科、业务科,联系人:鄢永红、朱福瑞、李志明,联系电话:0794—8238628、8232389、8252631,18770842098、18279490377。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笔试
1.笔试科目:(1)综合受理岗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网络维护岗考试科目为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市行政中心5楼视频会议室。
4.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确定为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请予以关注网上信息。
(五)面试
1.面试时间: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市规划展示馆4楼)。
3.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综合成绩:
(1)综合受理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网络维护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抚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请予以关注网上信息。
(六)体检
由市政务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市政务局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抚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的,不予聘用。
岗前培训(试用期)期间,月工资2000元,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人员待遇为2200元/月+灵活就业人员“五险”(不含工作人员服装费、工会福利、延时预约加班费)。
本《公告》由抚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8238628、8232389、8252631,18770842098、1827949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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