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抚州南城县就业局招聘(临时工)公告
2019江西抚州南城县就业局招聘(临时工)公告已公布,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江西抚州南城县就业局招聘(临时工)2人公告
一、 招聘岗位及名额
财会岗位工作人员两名(临时工),若报名人数不足6人,则只招聘一名工作人员(临时工)。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凭,且具有省级以上计算机二级证书(含省级二级)和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3、男性、南城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会计实际操作能力,具备较熟练的文字录入、办公软件(WPS、WORD)文档处理等电脑操作能力;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招聘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1、即日起至2019年6月6日17点止(工作日)在南城县就业局办公室(南城县人力资源大楼六楼)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简历、学历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2、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聘用程序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笔试。按照聘用名额1:3以上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名单,笔试主要测查综合基础知识(含财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与考核。笔试结束后,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对象进入体检与考核(体检费自理),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则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补录。
3、聘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为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受聘人员,自试用期结束之日起即与聘用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一年的正式聘用合同。严格实行一年一考核一聘用,聘用期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表现不好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单位有权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每月2600元,年终绩效奖等,社保、医保、失业保险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决。具体详情请到县就业局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794-7221892。
南城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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