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2019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现有在校生13000多人,学院设有英语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应用西语学院、应用东语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会计金融学院、国际工程学院、电子商务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创业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12个院(部)。是省内和行业领域开设语种最多的高等院校。办学50多年来,已为国家培养出了数万名国际商务和外语类合格人才,为全国和江西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详细情况可浏览学院官网:http://www.jxcfs.com/。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注:1.应聘者除满足以上岗位条件外,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 35 周岁以下(198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197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2.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3.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二、招聘要求
1.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良好,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3.以上岗位招聘均含历届毕业生和 2019 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复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28日
2.报名方式:
(1)报名者在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官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如未填报此表,将视为无效简历处理。
(2)报名者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和报名表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夹名称取为“鬃子ζ缸鬃鬃岗”。例如:“王鬃应聘教师岗”。
(3)压缩包文件发至邮箱:jxcfrsc@163.com,学院组织人事处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
3.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4.报名人员应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试讲或笔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5.联系人:房老师 余老师,联系电话:0791-88353400 通讯地址: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政编码:330099
6.资格复查:
(1)报名者本人到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地址: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信息大楼二楼培训教室)接受资格复查。资格复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查须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码有效期至少要在2019年6月底前有效);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读院校出具的研究生在读证明(或《就业协议书》); 相关外语等级或资格证书;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携带工作证明(聘用合同、聘用协议、或社保缴纳证明等佐证材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以上要求携带的材料除原件外,均须另附复印件一份。
(2)资格复查合格,发给准考证。
四、考核方式
1.博士研究生的聘用通过面试考核直接确定。
2.硕士研究生考核采取试讲(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或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其中,教师岗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科研岗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或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基础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
3.根据试讲(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按试讲(或笔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原则,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70分,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4.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1)考核地点: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
(2)考核时间:试讲(或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根据招聘岗位试讲(或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须在学院指定的省级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学院可以从报考该岗位招聘的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4.对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1.经试讲(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学院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聘用期间人事档案挂靠在省人才流动中心,工资、待遇与学院同类在编教职工同等。
2.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录用人事代理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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