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2018年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按照《抚州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现将拟入闱体检的考生名单(见附1、2)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什么情况,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监督电话:0794—8222337;咨询电话:0794—8222130,0794—8236349。
根据《公告》规定:(一)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在职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二)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3月16日面试考场号10考场平均分70.57分,3月16日面试考场号14考场平均分78.64分。
面试结束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予以递补。体检、考核等有关事宜在本公告公示期结束后进行,有关事宜将在网上发布公告。本次体检组织方式由市本级和各县(区)分别组织实施,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报考各县(区)事业单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由各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敬请考生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附件下载: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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