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
抚州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江西省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规定,为做好2018年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的对象
所有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且合格人员为本次领取面试准考证的对象(详见附件1)。
二、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
本次参加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的考生统一在市人社局领取准考证。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昌大道1290号)二楼多功能会议室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需携带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领取,确需由他人代领的考生,需出具考生委托书并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相片一张(反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四、面试的时间、内容及有关事项
1、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3月16日、17日两天,面试统一在市里进行,其他具体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2、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计分方式进行。
3、有关事项:(一)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在职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二)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三)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200)+面试成绩×(40÷面试总分)。例如:考生笔试得分12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而考生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120×(60÷200)+80×(40÷100)=36+32=68分。面试采取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聘用上岗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市政府同意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面试结束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予以递补。
以上公告不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相互转告,及时前来领取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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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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