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国家民委机关服务局招聘公告
国家民委机关服务局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机关服务局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机关服务局是国家民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家民委机关的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日常工作有物业管理、交通保障、餐饮、医疗、文印、会议服务等,为民委工作的开展提供后勤保障。办公地点是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二、招聘职位
机关服务局综合处文秘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后勤服务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要求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具有北京市户口;
3. 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 中共党员;
5.具有三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和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需填写“机关服务局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6日。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和面试
电话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电话通知)。未入选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初步定于2019年3月进行,笔试和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排名次序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公告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履行报批手续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七)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我局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机关服务局综合处
邮政编码:100800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吴晓梅
联系电话:010-66508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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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服务局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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