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2019年江西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招聘重大改革!
近日,省人社厅联合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做好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
明确了省直和各设区市、县(市、区)有关单位在每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根据本地区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情况,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招聘范围对象
共招聘四类人员:
1.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2.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
3.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
4.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或士官。
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
2.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4.不属于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此外,《意见》还规定:
未享受过定向招聘政策待遇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定向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此前各地出台的事业单位招聘或聘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优惠政策,与本文件要求不一致的,立即停止执行。原每两年一次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工作不再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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