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鹰潭余江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面试安排
2018年鹰潭余江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面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2月16日—17日(上午8:30—下午5:30)。
2.资格审查地点:余江区经济大厦11楼卫健委会议室。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名表的同底照片一张以及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含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因资格不符或已入闱人员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可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考该岗位及调剂到该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规则如下:
(1)已入闱调剂岗位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
(2)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并向双方招聘单位出具承诺书,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3)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缺额,不再继续递补。
(4)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
5.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6.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凭卫健委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及身份证到区卫健委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弃权。
7.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3月3日上午8:00。
2.面试地点:余江四小(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内容: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关做法,采取综合性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匹配能力。
4.面试要求:
(1)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通过安检后进入候考室,候考期间不得离开候考室。为规范面试操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所有考场将开启监控设备,全程监督面试的全过程。
(2)每个候考室内先由各岗位选派一人抽取岗位面试顺序,再在各岗位内部抽签决定各岗位人员面试顺序。
(3)按照抽取的面试顺序,由引导员引导进入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在侯分室等待分数,不得返回候考室,待公布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
4.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5.其他事项
(1)面试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在职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2)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而又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其中拟录取考生总成绩排名在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须达到考场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3)同一岗位的所有面试人员应安排在同一面试考场,由同一个面试考官小组完成。
三、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6:4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时间暂定3月9日,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3.政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原则上要求在3月20日之前完成。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报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对其政审情况进行复核。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余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由余江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服务期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初步定为4月到岗,2019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7月30日之前到岗,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如试用期不合格,即解除聘用关系。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不再进行替补。
本次招聘由区纪检进行全程监督。
余江区卫健委
余江区人社局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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