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外交部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公告
外交部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公告
外交部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定于2019年1月24日至29日在北京集中举行,并于1月21日至23日分批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人选及考点安排
根据录用计划中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入围我部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的地区业务司、行政司、财务司及档案馆职位的考生共1024人(名单详见附件1)。
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点设在外交学院展览馆路校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位置图详见附件2),心理素质测试地点设在佳汇中心B座1501-1505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吉庆里6号,位置图详见附件3)。
为维护考场秩序,营造良好考试环境,考试期间请考生家长、亲友等不要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场前需经安检、存包等环节,请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提前抵达考场。考生参加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后即可离京。
二、考试确认
地区业务司、行政司、财务司、档案馆职位考生均须于2019年1月18日至20日登录外交部公务员考试报名系统(http://kaolu.mfa.gov.cn),确认参加考试。未按要求进行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操作如下:
(一)请在电脑端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登录系统。
(二)查看有关通知公告,明确本人考试安排,按要求详细、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撰写有关材料并提交审核(具体要求详见我部考录网页和考试报名系统中“关于提交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所需材料的通知”)。登录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中的“X”统一为大写),密码为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如已变更手机号码,须尽快告知干部司考录培训处(联系电话:010-65966598)。首次登录后,请即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
(三)考生提交信息后,我部工作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请及时关注资格复审状态。资格复审通过后,考生方可在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外交部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准考证》。
(四)如考生放弃考试资格,须将本人手写签字的放弃声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于1月20日18:00前传真到干部司考录培训处(传真号:010-65966599)。对未在规定时间发送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专业能力测试
时 间 | 科 目 | 参加考生 | ||
1月26日 (周六) |
上午 | 09:00-11:30 |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 |
英语一至七职位 非通用语职位 |
09:00-11:00 | 专业笔试 | 部分行政技术类职位 | ||
下午 | 02:00-04:00 | 外语笔试 | 英语一至七职位 非通用语职位 |
|
专业笔试 | 部分行政技术类职位 | |||
1月27日 (周日) |
上午 | 08:30-12:00 | 外语口试 | 英语一、三、四、 六、七职位 部分非通用语职位 |
下午 | 01:30-06:00 | 英语二、五职位 部分非通用语职位 |
(二)专业能力测试安排自18日起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看。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我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参加考试。
2、请提前40分钟抵达指定地点候考。笔试直接进入相应考场候考。外语口试须先到候考室报到,听从调度人员指挥赴相应考场考试。
3、笔试开始30分钟后、口试开始后仍未报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请考生自备文具。试卷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答题。报考建筑学职位的考生须携带绘图笔、橡皮、三角板、比例尺和上色工具。
5、请诚信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共同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考试环境。
6、作弊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从严处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四、面试
时 间 | 科 目 | 参加考生 | ||
1月24日 (周四) |
上午 | 08:30-12:00 | 面 试 | 全体考生 (分批次进行) |
下午 | 01:30-06:00 | |||
1月25日 (周五) |
上午 | 08:30-12:00 | ||
下午 | 01:30-06:00 | |||
1月28日 (周一) |
上午 | 08:30-12:00 | ||
下午 | 01:30-06:00 | |||
1月29日 (周二) |
上午 | 08:30-12:00 | ||
下午 | 01:30-06:00 |
(二)面试批次安排自18日起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看。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我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参加面试。
2、请相应批次的考生提前40分钟到候考室签到和抽签,并听从调度人员指挥赴相应考场考试。面试开始前10分钟仍未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其他
1、在面试阶段,我部将对京外院校考生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和住宿补贴,京外贫困生如能出具相关贫困证明,补贴数额适当增加。
2、凡报考职位对外语水平有要求的,考生面试时须出具相应的外语水平证书,并提交复印件。此外,面试时考生还须按照身份类别提交有关材料(详见我部考录网页和考试报名系统中“关于提交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所需材料的通知”)。
五、心理素质测试
(一)心理素质测试时间
1月21日至1月23日,我部将安排全体入围考生分批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二)心理素质测试安排自18日起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看。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我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参加测试。
2、考生须严格按照批次安排提前30分钟抵达测试地点,并听从调度人员指挥。相应批次开始15分钟仍未报到者,取消参试资格。
六、考察
有关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日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合成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
七、体检
我部将组织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5966598,传真:010-65966599,电子邮箱:gbs_kl@mfa.gov.cn。
附件下载>>>:
2、外交学院地址
3、佳汇中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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