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景德镇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考录公务员入闱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景德镇市2018年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统一 考录公务员入闱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2018年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除法院司法警察岗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外,其他职位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环节,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体检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并将法院司法警察岗职位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为12月23日(星期日)上午8:30,开考后30分钟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补测。(如遇极端天气,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为景德镇学院。
(二)项目、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根据《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操作手册(试行)》(赣人社发[2010]6号),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当场提出重测。1000米(或800米)可在90分钟后重测1次(考生同意也可提前进行),其他项目允许考生稍事休息后,当场重测2次。
(三)注意事项
1、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2、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并须按规定上交携带的物品;要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和各项安全规定,妥善保管好个人携带物品。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考生于2018年12月23日(星期日)下午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取《体检须知》。体检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考生须于上午6:30到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前往授检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项目与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法院司法警察岗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带好身份证、体检须知、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300元。受检考生须阅签体检须知。
2、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检。
3、体检区域实行封闭管理。与体检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体检区域。
4、体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并须按规定上交携带的物品。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于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中共景德镇市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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