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赣州市三类人员选调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赣州市三类人员选调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赣州市委组织部已发布《赣州市2018年从优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机关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笔试时间为9月15日,相关资格条件如下:
(一)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
1、在乡镇(场、街道)工作满5年以上(不含学校、医院工作经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近三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2006年1月1日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1、任现职连续满5年以上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任村(社区)主任、党组织书记累计7年以上且现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工作,或任现职连续满9年以上的村(社区)主任;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三)大学生村官
1、服务期满且已转为事业编制或考录为公务员,或者从选聘到村任职起工作满4年且目前仍在村官岗位;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录用(聘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患有较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6、其他不宜列为选拔对象的情形。
以上乡镇(场、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9月1日;大学生村官任职年级计算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及时与镇组织办联系(管:13970105308),做好考试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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