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抚州市资溪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公告
2018年抚州市资溪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溪县城西大道三江路口人力资源市场四楼)。江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江西省资溪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回归与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资溪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资溪县人才需求情况,经资溪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18年资溪县县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党管人才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进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2名,具体如下:
1. 资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引进人才1名。
2. 资溪县第一中学引进人才1名。
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一)岗位条件
1资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引进人才条件:行政管理专业(编号120401),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年满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 资溪县第一中学引进人才条件:美术学专业(编号050403),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年满18周岁以上、31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7. 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与考察、 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 信息发布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发布。
(二)现场报名
由应聘人才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资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溪县城西大道三江路口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联系电话:0794-5799132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溪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三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有关证书、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报到证的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加盖公章)。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根据《资溪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束后,确定为面试(面谈)的人选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予以关注网上信息。
(四)面试(面谈)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谈)。面试(面谈)由县人才办、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面谈) 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面试(面谈)时间以及面试(面谈)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面谈)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 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资溪县县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提请资溪县县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由县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办理引进人才审批手续。对特殊人才引进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工作,在资溪县县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4.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六、相关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引进工作程序,参与引进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资溪县县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资溪县县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794-5799132 举报电话: 0794-5792672
附件:
资溪县县直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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