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抚州乐安县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2018江西抚州乐安县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按《江西省201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凡报考乐安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和农村中、小学岗位,笔试入闱和全省统一调剂入闱人员,须到我县接受资格审查。现将入闱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凡通过全省统一招聘渠道报考乐安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和农村中、小学岗位,首批笔试入闱和全省统一调剂入闱人员(具体名单见“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之公告)。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上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逾期不受理。
2.资格审查地点:乐安县教体局三楼人事股(乐安县四九广场东侧)。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装订)
(1)参加笔试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验证后可先行领回)、毕业证、学位证(城区中学岗位)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历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县在职教师报到证已在教育局不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要学校出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参考模板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当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交申报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参考模板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3)现实表现情况的证明原件(2018年申请并通过了教师资格证认定审核的毕业生,因在申办教师资格证时已进行了现实表现审查,不用提供;2018年之前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需提供工作单位或所属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毕业以来现实表现证明)。
(4)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任教年限及同意报考的证明(参考模板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2015年入职2018年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只需提供《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原件或盖有教育局人事股公章的复印件(本人所持协议书已遗失的到县教育局人事股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公章),不需提供任教年限及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考前与所在学校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解聘协议或辞职审批表)。
4.资格审查基本程序
(1)网上下载《乐安县201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请到“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按要求如实打印填报一份(“本人签名”栏必须本人用碳素水笔亲手签名)与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和所需材料原件一并上交。
(2)2018年7月6日上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资格审查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先行回去)。
(4)考生领回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审查结果时间: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其笔试准考证上将加盖乐安县教育局人事股印章,作为参加面试的证明材料之一,于面试前一天来人事股与审查资料原件一并领取,不另外通知;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电话告知。面试时间请关注乐安教育人事网。
三、特别声明
1.资格审查有关事项以网上发布公告为准,不另行通过其他方式告知。请有关人员自行关注 “乐安教育人事网”。
2.逾期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有关面试、签约、派遣上岗等事项一并通过 “乐安教育人事网”予以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有关人员自行关注。
5.乐安县教体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乐安县教育局
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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