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抚州市招聘中小学教师915人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8]4号)规定,4月13日,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发布了《江西省201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今年全省计划招录12311名中小学教师,其中我市计划招录915人。
本次教师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已申报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18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3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由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教师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学校解除聘用关系。 2018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正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9日9:00-4月23日17:00。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市、县(区)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笔试时间为5月12日,考点设在市本级。关于本次招聘的详细事宜,考生可登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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