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引进海外医疗科研人才计划通知
2018江西引进海外医疗科研人才计划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局,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我省医疗科研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的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和先进技术,提升海外智力服务民生的力度,推进我省医疗科研事业的发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决定启动2018年度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引进计划:
(一)申报主体为省内各类医疗卫生企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
(二)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外行医并具有专科医师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资格;
2.作为主要研究者(即PI)领导或参与过重大医疗科研项目;
3.在国际前沿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4.在医疗科研领域拥有发明专利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
(三)拟引进的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对确需引进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用人单位需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四)拟引进的海外医疗科研人才2018年度在赣工作或指导时间须达7天以上(含7天,自抵赣之日至离赣之日)。
二、申报材料
(一)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引进计划统一使用“江西省海外人才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ncu.ipowertec.com:8022/hwrc/f)在线申报,用人单位在4月3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引智归口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务必在5月10日前完成所有申报项目的审核,引智归口部门完成网上审核,卫生主管部门完成纸质审核,两部门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签字盖章页作为附件,设区市及赣江新区所属单位由市级或赣江新区引智归口部门负责上传,省直单位自行上传。
(二)申报引进计划的附件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海外行医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专科医师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主要研究者领导或参与过的主要医疗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海外身份证件复印件等,选择能说明问题的部分每页盖章后归类扫描上传。
(三)各引智归口部门于2018年5月15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省外国专家局引进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引进计划公函、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各一式一份,引进计划申报书(“江西省海外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在线打印)一式两份。申报书须由引智归口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相关附件材料需每页盖章附在申报书后。
三、申报程序
(一)各设区市外国专家局、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企事业单位的申报,省直单位负责本单位各具体业务部门的申报。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018年度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引进计划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单位。
四、资金扶持
参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办法》(外专发〔2008〕2号)、《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外专发〔2010〕87号)等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将对按要求执行的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引进计划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资助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及在赣生活费。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引进人才资助新规定后参照新规定执行。
各地、各部门在组织申报的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外国专家局引进处联系。
附件:江西省海外医疗科研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联系人:李晓仔 徐安 郑莎
电 话:0791-86385943 86386162(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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