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赣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条件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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