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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发布:2018-03-29 09:25:55    来源:江西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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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2018年2月13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现就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持续加大“三农”投入,着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农村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新、稳中向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5年来,全省粮食总产量连续稳定在420亿斤以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农村面貌发生显著改观,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农村改革纵深推进、多点突破,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农”问题事关现代化的全局。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当前,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特别是全省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农业供给质量亟待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滞后,城乡融合发展的机制亟待健全;农民收入总体不高,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亟待建立;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质量亟待提升;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村资产资源资金大多处于沉睡状态,深化农村改革的红利亟待释放;农村基层基础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我省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的必然要求。
  在新时代,乡村是一个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非常难得的发展机遇。全省各地各部门必须立足省情农情,抢抓机遇,积极而为,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落实“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江西篇章。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粮食生产、忽视农业、淡漠农村、忘记农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科学规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个空间布局,加快促进农业“稳粮、优供、增效”、农村“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农民“脱贫、致富、文明”,持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使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2.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省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生产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基本建立,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业供给质量有效提升。农村生活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县全部摘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生活水平差距逐步缩小,新农村村庄整治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生态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制度基本建立,森林质量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供给保障有力,资源利用绿色高效;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现代乡村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
  3.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全省各级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的实绩考核制度,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能力和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定位,把促进乡村振兴作为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三农”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为了农民、依靠农民,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利益,激发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力,确保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并成为乡村振兴的真正受益者。
  坚持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深入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性。
  坚持城乡融合。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打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渠道,促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有机结合,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发展新格局。
  坚持绿色发展。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促进资源环境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生态优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先行,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注重地域特色,不搞大拆大建,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西洋化,突出村庄的生态涵养功能,保留“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乡村风貌。
  坚持分类推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趋势变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不搞形式主义,既尽力而为,积极作为,又量力而行,稳步推进。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振兴农业农村经济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必须坚持农业“稳粮、优供、增效”,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走质量兴农之路,加快推进由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切实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着力打造全国知名的绿色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
  4.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全面建成2825万亩高标准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500亿斤以上。启动农业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实施优质稻、蔬菜、果业、茶业、水产、草食畜、中药材、油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九大产业发展工程。启动林下经济发展行动计划,重点打造油茶、竹业、香精香料、森林药材、苗木花卉、森林景观利用等六大林下经济产业。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扎实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赣产“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动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重点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5.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制定和实施全省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建立健全质量兴农的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突出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深入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建设全国重要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区和绿色农业示范区。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农业,探索区域农业循环利用机制。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动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注册,鼓励支持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推进绿色农业品牌创建工程,重点打造“四绿一红”茶叶、“江西地方鸡”、江西茶油、江西大米、鄱阳湖水产、江西果业、赣南脐橙等一大批绿色有机品牌,提升“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源头治理,健全监管体系,逐步构建“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6.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互动、融合发展,完善利益链,采取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方式,让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实施“百县百园”工程,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产业)园。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培育一批领军型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上规模、上水平。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提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水平。重新审视乡村价值,充分发挥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气候养生等功能,推进农业与商贸、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工程,开展“十百千万乡村旅游点建设计划”,培育发展特色小镇、特色村庄、田园综合体。实施森林景观提升工程和乡村森林公园、森林小镇建设,促进乡村旅游与森林旅游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和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冷链仓储快递物流体系,发展连锁经营、产销对接等新型流通业态,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农村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统筹做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工作,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重点区域的农业合作。实施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程。
  7.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和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农村资源要素流动、变现。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转让等方式,以及土地托管、土地股份合作等途径,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户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联耕联种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工程,扶持种养专业大户,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加快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打造一批大型农垦企业集团,引领带动农业的规模化发展。
  8.促进小农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实施小农户“三进三扶”工程,推动小农户进基地、进合作社、进土地托管,为小农户提供技术扶持、市场扶持、信用扶持,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分享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增值收益。引导农民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联合合作、技术服务、托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发展农业生产,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间。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综合性、全方位服务。
  9.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9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93万亩。加快水利重大项目和中型水库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全面解决水源到农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开展生态型灌区、现代化灌区建设。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山塘整治和抗旱应急水源小型水库工程建设。
  四、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美丽乡村是现代化强国的标志、美丽中国的底色。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切实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和建设,深入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着力呈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田园风光、美丽画卷,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10.全面推进村庄整治建设。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四年行动规划,重点实施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建设和完善电力、广电、互联网络,到2020年基本完成所有宜居保留村庄整治,着力提高新农村建设整体水平,实现广大农民对良好人居环境的殷切期盼。在抓好村庄整治基础上,大力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四精”工程,积极推广“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模式,做到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打造一批田园乡村、文化古村、休闲旅游乡村、现代宜居乡村。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保留乡村风貌,提升乡村规划水平,强化规划管控和建设风貌引导。形成“连点成线、拓线扩面、突出特色、整片推进”的建设格局,确保建一片成一片美一片。统筹推进村庄整治和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筑牢村庄建设管护的经济基础。
  11.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持续开展节肥节药提质增效,保护农产品产地环境。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推行肥料化、基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体系,鼓励和引导推行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逐步实现第三方治理模式县县全覆盖,垃圾收运处理硬件体系建设村村全覆盖,长效运行机制清、收、运、处四个环节全覆盖。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规划建设一批垃圾发电厂,努力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因地制宜推行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加强技术支撑和指导。大力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实施生态国土监测和综合整治工程,统筹农村土地整治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控和修复。提升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制,健全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
  12.健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制度。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细化落实主体功能区空间布局,完善“五河”流域和重要功能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措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统筹鄱阳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开发、保护与治理,开展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加大对生态系统脆弱、环境容量较小流域的保护与修复力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开展农村河塘、沟渠清淤整治。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地用途管制,实施造林绿化与退耕还林、森林质量提升、湿地保护与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工程,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抓好乡村风景林建设和古树名木保护,促进森林美化、彩化和珍贵化。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
  13.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构建覆盖全省、统一规范的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到2020年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四个重点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及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补偿补助标准。积极开展重点生态区非国有商品林赎买试点。建立健全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恢复与补偿制度,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对所有湿地实行全面保护。健全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河流源头区、重要生态治理区和重要湖库生态保护补偿。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灵活多样的省内地区间横向补偿机制,探索运用碳汇交易、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等构建生态保护市场化补偿制度,使保护者通过生态产品的交易获得收益。推行生态建设和保护以工代赈做法,提供更多生态公益性岗位。
  五、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乡村文明新风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保障。传统农耕文明承载着华夏文明生生不息的基因密码。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文明进步,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形成文明和谐、繁荣兴盛、精神焕发的农村新气象。
  14.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实落地,成为广大农民的价值取向、道德追求和行动自觉。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弘扬真善美,传播崇德向善的正能量,让农村善行义举蔚然成风。
  15.繁荣农村文化生活。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推进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覆盖,提升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文化下乡,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雅俗共赏、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开展文化结对帮扶。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传承发展。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展现农耕文明在新时代的魅力和风采。推进农村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提升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效果。加强农村基本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
  16.促进乡村移风易俗。弘扬农村优良传统礼俗,倡导勤劳致富、诚信重礼、文明节俭,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攀比炫富、天价彩礼等不良风气。开展农村殡葬“治陋治乱”行动,推进农村绿色殡葬、文明殡葬建设,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遏制办丧扰民、重殓厚葬等陋习。经常性开展农村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抵制农村封建迷信活动。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加强对邪教的防范和处理。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推进文明村镇、星级文明信用户创建。
  六、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必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稳定、安定有序。
  17.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创新村党组织设置,推进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党建工作。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加强村党组织班子建设,注重吸引农村致富能人、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和外出农民工的优秀分子中培养发展党员,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改善村党组织工作条件,落实各项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待遇。健全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定期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公开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从优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机关领导干部。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切实整治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8.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主任,加强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各类合法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重要作用,引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现村务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充分发挥社会各类人才、新乡贤等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乡村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在村庄建立网上便民服务站点,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
  19.提升乡村法治水平。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引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农村基层延伸,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法庭、派出所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覆盖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创新法治乡村建设机制。强化乡村振兴的法治保障,制定和完善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政策法定化。
  20.实施乡村德治工程。坚持德治为先,发挥道德引领、规范、约束的内在作用,增强乡村自治和法治的道德底蕴,以德治实现善治。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按照国家规定,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发挥模范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传承提升耕读传家、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家规祖训,培育和弘扬地方性优秀道德传统,增强村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使崇德尚法、弘扬公序良俗成为人们的内在需求。将道德规范融入乡规民约,外化为人们的行为自觉。
  21.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行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强化基层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实行农村治安网格化管理,推行“多网合一”,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完善农村土地山林水利等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推进居住证制度全覆盖,保障农村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健全流入地流出地双向管理机制,加强农村重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乡村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农村薄弱地区公共区域监控系统。
  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民幸福感
  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坚持不懈地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农民过上生活便利、保障有力、幸福健康、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
  22.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引导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返乡创业培训行动计划,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传承振兴乡村工艺。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农户对“三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培育发展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拓宽增收渠道,增加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2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通达通畅、平安公路”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20年所有25户以上自然村实现村村通水泥路、具备条件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农村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发展沼气、太阳能等农村清洁可再生能源,满足农村多能互补、经济便利的用能需要。完善农村安全住房保障体系,到2020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提升农村邮政快递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电信设施,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推动气象为农服务多元、有效供给。健全农村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将农场、林场、垦殖场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制定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政策意见,建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24.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快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让农村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扩大农村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健全资助政策体系,实现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改善贫困县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增加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机会,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扩充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并向乡村倾斜,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加强乡村师资培训。提升农村教育信息化水平,发展远程教育,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积极发展乡村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
  25.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提升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等医保服务水平。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残疾人服务,开展农村“守望邻里”等志愿服务活动。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机制,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保。
  26.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实施健康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善条件,逐步实现公有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覆盖所有行政村。加强农村慢性病综合防控,推进农村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乡村中医药服务。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鼓励大城市医生到基层医院多点执业,鼓励大医院与乡镇医院建立医联体,开展远程医疗、巡回医疗、乡村卫生人员培训等。落实利益导向政策,倡导优生优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农村贫困群众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摆脱贫困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确保脱真贫、真脱贫、不返贫,到2020年脱贫成效和质量迈入全国“第一方阵”。
  27.深入推进精准施策。严格执行中央确定的“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既不降低扶贫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坚持精准方略,强化精准识别,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推进产业和就业扶贫,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实现稳定长效脱贫。强化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等特殊贫困人口的保障性扶贫,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住有所居、生活有兜底。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贫困。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28.聚焦深度贫困。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安全饮水、电网、物流、快递、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加大资源整合和政策倾斜力度,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加大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罗霄山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鄱阳湖滨湖地区支持力度,保障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需求。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和举措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需求,加大深度贫困地区金融支持投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
  29.强化责任和监督。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强化县级党委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县级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强化各部门行业扶贫责任,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关心爱护扶贫第一线基层干部,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严控增加一线扶贫干部负担的各类检查考评,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和纠正责任落实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或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要严肃查处。制定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提出持续减贫办法。
  九、纵深推进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改革是乡村振兴的动力。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推进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实现全方位制度性供给,让农村资源要素活化起来,让广大农民积极性、创造性迸发出来,让全社会支农助农力量汇聚起来,使乡村振兴的活力迸发、动力充足。
  30.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果,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加强确权成果的综合利用。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在落实集体所有权、保护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放活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
  3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努力形成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惠群众的实践成果。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盘活利用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稳妥推进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严禁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落实农村“一户一宅、面积法定”政策要求,全面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因地制宜统筹利用退出的土地发展农村产业,推进新农村建设。
  3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资源资产化,按照“清资产、定成员、量股份、创实体、建机制”的思路,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经清产核资后确认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33.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到2020年基本消除“空壳村”,并培育一批经济强村。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拓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支持村集体流转或利用机动地、荒地和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结余的土地及其他可利用的集体资源,通过领办或参股等形式,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实体。支持村集体创办农业生产类、综合服务类合作社等服务实体。支持村集体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盘活闲置房产或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兴办物业项目。支持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集体资产和物业收入。通过土地整治新增加的耕地纳入占补平衡指标,指标转让收益可部分划归村集体。
  34.推动林权制度改革和水利改革发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发展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龙头企业、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创新资源管护方式,增强林场发展活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十、凝聚汇集全社会力量,形成乡村振兴强大合力
  人才资源是乡村振兴的支撑。必须重视人力资本的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各种激励机制,培育更多乡土人才,推动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鼓励和引导各方力量支持和投身乡村振兴,形成强大合力。
  35.深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进一步健全“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使用机制,大量选送符合条件的村“两委”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创业者等,进入工程培养体系,提升培养质量,到2020年实现平均每个行政村有4名左右“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带得动”的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为乡村振兴奠定人才基础。鼓励和支持学员创新创业,领办兴办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积极创建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组建乡村大学生创业园,搭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提升学员创新创业能力。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
  36.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注重从传统农民、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科技人员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工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工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工程,打造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37.发挥农业科技人才支撑作用。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引进和培养一批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重点加强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修复等农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科技创新。健全种业等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加强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对接农业产业开展技术服务、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培训等。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站和农业科技服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轮训计划。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
  38.引导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充分认识乡村价值功能,拓展农村创新创业空间,实施“下乡兴农”工程,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城市市民等各类人才以及技术、资源、资金下乡,投身乡村振兴。各地都要成立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外出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回馈故里。支持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科技人员等利用各自所长,到农村创新创业。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培养造就新农民。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创业,明确政策边界,保护好农民利益。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开展乡村振兴志愿者行动、“巾帼行动”和“千企帮千村”行动。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
  十一、创新投融资机制,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
  投入是乡村振兴的血液。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创新投融资机制,推动各类资金资源向农业农村倾斜,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39.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深化涉农资金整合,加快构建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的长效机制。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优化顶层设计,激励地方积极主动作为。创新财政支农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措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巩固“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成果,积极扩大信贷规模,抓好风险防控。按照国家部署,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试点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有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40.拓宽资金筹资渠道。着力解决土地增值收益长期“取之于农、用之于城”的问题,破解“农村的地自己用不上、用不好”的困局。按照国家部署安排,调整完善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区域调剂,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调动和发挥农民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性,引导和支持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益设施投资投劳,参与乡村各类项目建设管护。
  41.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健全适合“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驻赣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推进省农村信用联社改革,积极培育村镇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服务好乡村振兴。深化普惠金融改革与发展,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创建,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在试点地区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深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创新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探索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探索开展以仓单、订单质押以及大型农机具在内的农业生产设备等抵押贷款融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并购重组。建设多层次、普惠性农业保险体系,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探索开展天气指数保险,鼓励地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绿色产业。加快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落实政府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的责任,切实防控风险。
  42.保障农业发展用地需求。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安排农业发展用地空间。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每年从省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各市、县(市、区)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单列安排用地指标。保障农业设施用地,各类种植和养殖业等设施符合国家和省设施农业标准的,其用地均可按设施农用地依法进行管理。
  十二、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提供乡村振兴根本保证
  党管农村工作是乡村振兴的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提高全省各级党委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上优先位置,提高新时代农村工作能力和水平。
  43.进一步完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强化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省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下大力气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乡镇党委书记要勇于担当、开拓进取,当好乡村振兴的先锋。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建设,强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加强协调配合,汇聚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省委、省政府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大宣传力度,让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家喻户晓,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营造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44.建设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注重选派熟悉热爱“三农”工作、踏实肯干的干部进党政领导班子。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开展农业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轮训,不断提升“三农”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全省广大“三农”工作干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准确把握“三农”发展新特点,顺应农民新期盼,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切身利益,做广大农民的贴心人。
  45.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由省发改委制定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分别明确至2020年、2022年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举措,部署系列重点工程、重大行动、重大计划,省直各单位要编制乡村振兴专项规划或方案,形成一个总体意见、一个总体规划、多个专项规划的“1+1+N”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各地要参照编制乡村振兴战略的地方规划。树立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理念,优化乡村空间格局和产业布局,统筹规划工业、服务业与农业,城镇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约束性、指导性、操作性。根据不同乡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优势等,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强化“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奋力谱写好新时代江西“三农”篇章。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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