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组织编制公路、水路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管理。
(三)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运输、河流运输有关管理工作。协调铁路、民航、高速公路、海事部门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在市财政资金安排意见下,负责统筹全市交通收支预算的编制、使用、管理。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对全市交通有关规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实施。协调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
(五)按规定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六)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春运工作。负责市属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承办文秘、政务公开、信息、年鉴、机要、保密、综治、档案、目标管理、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督办局党委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和督办行政决定、工作布置的执行情况.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贯彻执行交通法律法规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的指导、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策调研、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制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交通行业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规划统计科
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审核、上报、下达交通基础设施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调查、预测工作.
(四)基本建设监管科
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程序的审查、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进度、工程设计、造价控制、施工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和交通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作.
(五)农村公路管理科
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及渡改桥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指导、服务、监督农村公路设计、招投标、工程造价等工作;指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
(六)财务审计科
负责统筹全市交通收支预算的编制、使用、管理;负责审核编制全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预算;服务、协调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监督检查交通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具体负责公路建设、养护、站场、规费、通行费等项目资金的拨付和局机关财务核算工作.
(七)运输管理科
负责承办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服务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城区客运行业管理;负责市航空企业协调;协调道路、水路、铁路、民航等运输方式的衔接,负责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调控和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交通企业改革、发展和运输行业技术标准管理。
(八)安全监督科
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生产、渡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直属单位交通重大事故的调查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九)交通战备科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交通战备工作,编制及实施全市交通战时保障方案。
(十)物流科
负责全市物流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主要节点的编制工作;组织全市重点物流载体建设和全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负责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推动全市物流产业发展;负责全市物流技术和物流标准应用和管理;负责全市物流行业统计、调查和经济分析;开展区域物流交流合作;负责全市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物流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十一)组织人事科
负责系统内的干部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工作。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江西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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