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黎川县国土资源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报考公告
2018江西黎川县国土资源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报考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5]93号)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7]7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黎川县政府批准,现将 2018年度黎川县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报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养计划: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分配的通知》(赣国土资办发发[2018]6号)文件分配,黎川县招生计划名额2人,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专业1名(文科),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专业1名(理科)。
二、报考条件及时间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不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2.具有黎川县户籍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1月11日后出生,不含11日)。
3.报考了省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以下简称“三定向”)的考生,不得同时报考当年省内其它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报招考,否则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4.在校大学生不得报考“三定向”,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所有后果自行承担。
(二)报考时间及地点
1.报考时间:3月27日—4月6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2.报考地点:黎川县国土资源局人教股(地址:日峰镇建设路39号),经办人:管晟、周华明,报名咨询电话:0794-7511331。
3.报名方式:已取得2018年普通高考资格的考生,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考生号,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到县国土资源局人教股,如实填写《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表》,经考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并同时签署《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承诺书》。同时上交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张。
三、培养学校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文峰路9号
联系电话:0797-8327999 传 真:0797-8327888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1. 全省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范围以高考大纲为准。
五、录取原则
1. 省国土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成绩情况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2.按照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我县2018年度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计划数,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分科类按考生高考高职(专科)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能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语文、数学、英语、技术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因不服专业调剂未能录取,则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专业录取。
六、录取说明
1.录取的考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学制三年,毕业后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文凭。
2. 考生录取后,到黎川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协议书》,毕业后由县人社局派遣到县国土资源系统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单位工作,确保有岗有编;
3.凡报名参加了全省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承诺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不得填报高考其他批次志愿并自愿放弃高考其他批次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填报高考志愿,不影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七、招考工作进度的说明
考生报名:3月27日—4月6日。
公示考生名单:5月下旬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公示审核考生通过名单(网址:http://www.jxyyxy.com)。
考试:6月7—9日。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6月28日在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
签订协议:6月29—30日,拟录取考生到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江西省定向培养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协议书》。
公示录取名单:7月7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网址:http://www.jxgtt.gov.com)。
八、“三定向”学生的培养
“三定向”学生由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负责培养,学制三年,最后一学期回到生源地,由县国土资源局分派到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单位实习。
九、“三定向”学生的就业
1.“三定向”学生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后,颁发大专毕业证书,由县国土资源局、县人社局、县编办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县以下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单位工作,确保有岗有编。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定向生,将终止或取消协议,自主择业。
2.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要求在五年以上,五年内不得调入其他事业单位。不满五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监督投诉电话
县纪委(监委):0794-7566785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8年度黎川县国土资源乡镇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报考工作的公告
黎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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