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18江西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检察工作;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9月30日及以前毕业的,且同时取得岗位所需毕业证书的应(历)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需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Office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培训的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2日17:00。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即可进入报名系统并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笔试费用为50元/人,网上缴费人数为最终网上报名人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3月15日 9:00至3月16日17:00。
2.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周六)上午9:00-11:00。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比例不足时,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按考生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末位入闱人员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后续事项请关注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或南昌市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微信号:ncrc78)。
3.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再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2张;
(5)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自动放弃(包括未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点的顺序递补一次。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收费标准:面试费50元/人,现场缴纳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8分钟。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5.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到名次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6.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该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7.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上岗前培训,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
8.培训
对拟聘用的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1680元。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4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年节福利及社保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
3.单位提供早餐和中餐,出差补助按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 0791-83731012
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91-86700713
监督举报电话:新建区纪委驻新建区检察院纪检组 0791-83733908
本公告由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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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
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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