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征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征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公安现役部队,担负着全县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部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年龄在18-35周岁;性别:男,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初中(含)以上文化;身高160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48。具有专长条件的可以适当放宽2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等情况的;
2、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部队的。
(三)具有下列条件者优先
1、具有驾驶证B照,驾龄3年以上者;
2、3000米11分钟以内或100米11秒30以内等体育特长者
3、车船驾驶和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
4、具有计算机操作和一定文字功底条件的
5、退伍士兵的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至2018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人到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办证大厅或岗哨处投递个人简历;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持退伍证;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不退)。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将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
1、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县消防大队三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2、体能测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宁都县体育场;
项目:15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测试成绩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四)聘用。
上述各项考核通过后,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政府有关文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含1个月集训时间)。
三、使用管理
(一)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据有关规定,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施一个月的准军事化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日常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三)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将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待遇保障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月基本工资2600余元(包食宿,被装、“五险一金”等由大队另行购置),试用期2个月(含1个月集训时间)。
(二)伙食享受与现役士兵同等的供应标准,集中食宿,被装按照江西省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
(三)正式录用后,签订1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休息实行轮休制,每周2天,节假日以及重大安保期间视情况进行调休。
(四)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地址: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下高速第三个红绿灯旁加油站边上)
咨询电话:15180200973 江裕
宁都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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