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抚州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引进高素质人才体检结果及政审公示
抚州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引进高素质人才体检结果及入闱政审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2017年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2018年1月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及入闱政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从1月23日起至1月29日止,共7天。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反映,联系电话:0794—8222293。
政审工作原则上委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请政审对象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认真配合政审。以下政审工作步骤、方法和操作流程供用人单位参考:
1、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与政审对象联系,询问政审对象是否愿来工作,如本人提出放弃,则不必政审,但应要求其写出书面放弃的签名承诺书,并复印身份证等材料。
2、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调阅政审对象的档案,主要是核对考生的毕业学籍情况、年龄、以及是否有不良记录的表现,核实是否与岗位要求的条件相符。档案材料应齐全,政审对象应提前告之原管档单位将应归档的材料及时放入个人档案。调阅档案可采取函调或现场调阅形式。如函调,由考生自己办理,到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开具调档函;如现场调阅,则由用人单位与考生联系,由考生提供档案存放地相关证明(合同)材料,用人单位带介绍信前往现场调阅考生档案。
3、政审时,政审对象需出具以下的材料(用人单位应向有关部门出具了解XX考生XX情况的函件)(见附件2)。
(1)政审对象无违法乱纪,参与邪教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的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部门出具)。
(2)政审对象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由乡镇以上的卫计部门出具)。
(3)参加工作有单位的政审对象应出具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材料,有无违纪情况。
4、考核政审意见,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抚州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集中引进高素质人才考核政审表》(见附件3)上签字盖章,再统一交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整个政审工作原则上在2月7日前结束,2月12日左右将在网上公布政审合格的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上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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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关于xx考生xx情况的函.doc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元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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